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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5年“质量月”活动启动暨视频观摩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
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 阿苏务千
(2025年9月5日)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质量工作决策部署,推动省委、省政府质量强省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,今天,我们组织召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5年“质量月”活动启动暨视频观摩电视电话会议,目的就是对今年的“质量月”活动进行再安排、再部署,并通过工程质量样板引领,全面增强行业质量意识,夯实质量管理基础,凝聚质量提升共识,全面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,顺应新时期新期待,建造更多更好的品质工程,为推进质量强省建设贡献力量。
刚才,视频观看了“龙街片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”质量管理典型经验和做法,建投集团就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,充分展示了新时期企业对质量工作的责任担当, 彰显了“以人民为中心”的发展思想和“两个至上”的崇高理念,希望今天参加会议的同志们认真学习借鉴。借此机会,我讲3点意见:
第一,充分领悟新时期赋予的新使命,以时不我待的主观能动性推动工程质量管理上新台阶
工程质量事关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,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。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质量工作,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批示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:“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”“增进民生福祉,提高人民生活品质”;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,“健全推动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”“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”“着力培养造就卓越工程师、大国工匠、高技能人才”;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强调,“城市工作要深刻把握、主动适应形势变化,转变城市发展理念,更加注重以人为本”,要“精心培育创新生态,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上不断取得新突破”。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新时期质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、提供了根本遵循,我们责任重大,使命光荣。
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以及《质量强国建设纲要》关键之年,是“十四五”质量发展规划、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收官之年,也是系统谋划“十五五”质量发展规划、开启质量强国建设新征程的攻坚之年,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务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,准确领悟新时期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新使命,切实增强做好质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。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,推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改革创新,全面塑造工程质量发展新动能、新优势,以标准化、智能化、智慧化、绿色化建造为抓手,以数字赋能推动工程质量提质增效,以更大的改革和有力的举措推动工程质量管理上新台阶,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增添风采。
第二,聚焦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开展重点整治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住房的新期待
住宅工程点多面广,质量问题群众最为关心、社会极为关注。随着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,人民群众对住房的需求从“有没有”转向了“好不好”,更加期盼拥有舒适安全的居住条件。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“人民城市”理念,强调“人民城市人民建,人民城市为人民”;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强调:“系统推进“好房子”和完整社区建设”“全链条提升住房设计、建造、维护、服务水平,大力推进安全、舒适、绿色、智慧的好房子建设”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务必践行“人民城市”理念,坚持问需于民,为民解忧,聚焦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多的住房开裂、渗水、隔声差、串味等急难愁盼问题,加快补短板、强弱项,采取有力措施,为系统推进“好房子”建设奠定质量安全基础。
今年4月,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印发了《关于开展城镇住宅工程质量问题重点整治的通知》,在全国范围开展了住宅工程开裂、渗漏、隔声差、串味等质量易发问题整治行动工作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结合实际,也相继制定印发了《关于开展城镇住宅工程质量问题重点整治的通知》,要求在规范标准、勘察设计、施工图审查、进场材料质量、施工质量控制、工程质量监理、实体性能检测、工程质量检测、工程质量验收和交付、工程质量监督等“十个方面”严格把关,全链条、全方位对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开展整治行动。请今天参加会议的各建设、勘察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检验检测等单位认真对照工作要求,以住宅质量易发问题防治为目标,结合实际,研究出台一系列的整治办法和措施,集中突出对住宅工程质量精细化管理、精细化建造,全力打造精品住宅工程,建造更多更优的“好房子”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住宅的新期待,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舒心、更美好。
第三,统筹谋划、精心组织,确保“质量月”活动扎实开展、取得实效。
今年9月是全国第48个“质量月”,活动主题为“加强全面质量管理,促进质量强国建设”。按照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,结合实际,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5年“质量月”活动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,明确了活动内容和有关要求,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要立即行动,精心组织,扎实开展相关活动。一是深入推进《纲要》和我省实施意见贯彻实施。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,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质量强国、质量强省建设决策部署上来,扎实完成《纲要》和我省实施意见明确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阶段目标任务。要引导建筑业企业进一步强化质量技术攻关创新,培育企业质量发展新活力、新优势,推广一批质量变革创新举措,发布一批质量管理新成果,广泛凝集社会质量发展新合力,为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增添新动力。二是样板引路推动质量管理水平提升。要充分利用工程质量管理示范项目,组织观摩学习和经验交流,大力推广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、绿色化、智能化、智慧化、数字化建造新模式,通过标杆示范引领,激发企业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助推工程建造方式的改革创新,全面提升本地区工程质量管理水平。三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。要大力开展工程质量法规、政策宣传教育活动,广泛宣贯党中央、国务院以及省委、省政府对质量工作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质量工作的新期待。要集中展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的新成就,分享推广一批质量创新典型成果,出台一批变革创新的质量政策措施;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、门户网站和信息网络、移动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开展质量专题宣传活动,积极传播政府重视质量、企业追求质量、社会崇尚质量、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。要充分利用“质量月”宣传咨询日活动,面对面与广大群众互动交流,答疑群众关心、社会关切的工程质量问题,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一批质量诉求,全面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质量工作满意度。四是深入实施工程质量提升行动。要紧紧围绕建筑工程品质提升这条主线,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,将企业质量安全手册制度以及标准化、绿色化、智能化、智慧化、数字化建造贯穿到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,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精细化水平;要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力度,严厉打击工程质量检测弄虚作假和预拌混凝土生产、使用违法违规行为;要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住宅工程质量问题,大力开展整治行动,严格落实“十项”措施关,为“好房子”建设奠定质量基础;要积极开展工程质量管理示范项目创建活动,引导和鼓励企业创建更多的精品工程。五是集中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检查。要以“质量月”活动为契机,认真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检查,综合运用监督抽查、执法检查、专项检查、集中整治等手段,保持质量安全监管高压态势,持续坚持“两场”联动,严厉打击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,倒逼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,为工程建设保驾护航。
新时期赋予质量工作新使命,我们务必不忘初心,牢记重托,以时不我待的决心和勇气推动工程质量管理不断创新,努力建造更多、更优的高品质工程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。
来源: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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